关于做好制定2021年《目标任务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01 点击数:

各单位:   
   
《目标任务书》是学校年度工作的行动指南,是考核各单位年度工作的主要依据。为做好2021年《目标任务书》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定原则

  (一)要着眼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并将其列入年度的目标任务;

  (二)要紧扣学校2021年的党政工作要点、本单位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突出重点工作;

  (三)要考虑学校接受合格评估所要达到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安排

  (一)48日前完成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目标任务书》的初稿

1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按照任务体系及栏目版块要求,拟定本单位《目标任务书》的个性目标部分,经单位分管校领导审阅后,于48日前交学校目标办。

2学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小组拟订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共性目标部分。

(二)415日前完成二级学院(课部)《目标任务书》的初稿。由各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与二级学院(课部)沟通后将二级学院(课部)的任务分解落实,交学校目标办。

(三)420日前学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目标任务书》初稿讨论评议,提出修改意见。


(四)421-23日各单位根据学校目标办的修改意见修订目标任务书。

(五)425-26日学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小组审议各单位修订后的目标任务书,确定终稿。

(六)427-30日学校目标办将各单位《目标任务书》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组织签订责任书。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目标任务书》起草专班,负责目标任务的制定,要集体研究讨论具体的目标任务。
 
     (二)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对照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工作清单,做到工作有重点、有高度、有创新。杜绝有意降低或回避目标要求。
 
  (三)目标任务要量化要具体,对目标任务的描述要简明、准确。

 (四)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各二级学院(课部)沟通,共同做好学校主要工作任务的分解与落实。

 (五)发展目标采用自主申报制,各单位在年终考核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业绩进行申报,提交至目标办审定。
   (六)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要求拟定好本单位目标任务书。此次制定《目标任务书》起草质量和工作效率也将作为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
学校目标办联系人:陈知遥,联系电话:87934404,电子信箱:whqcrsc@163.com

    

                           武汉晴川学院目标管理办公室

                                  2021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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