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目标任务书》是学校年度工作的行动指南,是考核各单位年度工作的主要依据。为做好2021年《目标任务书》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定原则
(一)要着眼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并将其列入年度的目标任务;
(二)要紧扣学校2021年的党政工作要点、本单位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突出重点工作;
(三)要考虑学校接受合格评估所要达到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安排
(一)4月8日前完成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目标任务书》的初稿
(1)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按照任务体系及栏目版块要求,拟定本单位《目标任务书》的个性目标部分,经单位分管校领导审阅后,于4月8日前交学校目标办。
(2)学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小组拟订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共性目标部分。
(二)4月15日前完成二级学院(课部)《目标任务书》的初稿。由各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与二级学院(课部)沟通后将二级学院(课部)的任务分解落实,交学校目标办。
(三)4月20日前学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目标任务书》初稿讨论评议,提出修改意见。
(四)4月21-23日各单位根据学校目标办的修改意见修订目标任务书。
(五)4月25-26日学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小组审议各单位修订后的目标任务书,确定终稿。
(六)4月27-30日学校目标办将各单位《目标任务书》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组织签订责任书。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目标任务书》起草专班,负责目标任务的制定,要集体研究讨论具体的目标任务。
(二)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对照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工作清单,做到工作有重点、有高度、有创新。杜绝有意降低或回避目标要求。
(三)目标任务要量化要具体,对目标任务的描述要简明、准确。
(四)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各二级学院(课部)沟通,共同做好学校主要工作任务的分解与落实。
(五)发展目标采用自主申报制,各单位在年终考核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业绩进行申报,提交至目标办审定。
(六)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要求拟定好本单位目标任务书。此次制定《目标任务书》起草质量和工作效率也将作为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
学校目标办联系人:陈知遥,联系电话:87934404,电子信箱:whqcrsc@163.com
武汉晴川学院目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