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改办[2016]79号),现将我校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系列校内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6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教师。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承担2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承担4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
二、报送评审材料时间:
初级:2016年10月29日—11月14日
中级:2016年10月29日—11月14 日
除了申报材料中需粘贴的登记照外,所有申报人员还须提交小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
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必须使用2016年版,见附件一,由申报人员填写电子版,各教学单位汇总后提交);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各教学单位到人事处统一领取);
3、《综合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二,一式18份。申报人员填写电子版,由人事处审核确认后打印提交);
4、《职称申报表》(见附件七,一式两份,电子版纸质版均学提交人事处)
5、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6、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三);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见附件四);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见附件五);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见附件五);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见附件六)及教案;
(10)科研材料;
(11)2014、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注:所有附件可以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或群共享里下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二),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4、计算机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教案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二级学院一级提供,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
⑤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6、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检索报告必须为原件;
④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申报人择优选取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成果用于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2部(篇);
2、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必须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职称申报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3、2016年职称评审答疑群:541287215。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武汉晴川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校内副教授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