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珞珈人字[2014]5号)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行政管理骨干人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条件
按照《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珞珈人字[2014]5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2016年4月14日—4月20日)。
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确定本单位行政管理骨干人员推荐名单(领导岗位行政管理骨干人选也可由院办公会提名),被推荐人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骨干人员推荐表》(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报本单位,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情况汇总交人事处。上报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选申请表》(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二)资格审查(2016年4月21日—4月22日)。
人事处对照选拔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水平能力测试(2016年4月25日—4月27日)。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学校将以一定方式对其进行水平能力测试,以笔试为主。
(四)民意测评(2016年4月25日—4月27日)。
在水平能力测试的同时,学校还将以一定的形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五)综合评定(2016年4月28日—4月29日)。
在水平能力测试和民意测评的基础上,校长办公会对拟选拔对象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行政管理骨干人员。
(六)公示(2016年4月29日—5月3日)。
入选行政管理骨干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行政管理骨干人员的选拔,是学校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严把推荐“质量关”。
(二)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超出限额或逾期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行政管理骨干人选申请表
附件二:行政管理骨干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