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15 点击数:

 

关于开展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珞珈人字[2014]5号)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行政管理骨干人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条件

按照《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珞珈人字[2014]5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单位推荐2016414日—420日)

各单位对照选拔条件确定本单位行政管理骨干人员推荐名单(领导岗位行政管理骨干人选也可由院办公会提名),被推荐人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骨干人员推荐表》(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报本单位,各单位于420日前将推荐人选情况汇总交人事处。上报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选申请表》(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2、《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行政管理骨干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二)资格审查2016421日—422日)

人事处对照选拔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水平能力测试2016425日—427日)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学校将以一定方式对其进行水平能力测试,以笔试为主。

(四)民意测评2016425日—427日)

在水平能力测试的同时,学校还将以一定的形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五)综合评定2016428日—429日)

在水平能力测试和民意测评的基础上,校长办公会对拟选拔对象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行政管理骨干人员。

(六)公示(2016429日—53)。

入选行政管理骨干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行政管理骨干人员的选拔,是学校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严把推荐“质量关”。

(二)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超出限额或逾期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一六年四月十四                             

 

附件一:行政管理骨干人选申请表

 

附件二:行政管理骨干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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