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激励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员工,重点是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专职教师和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2-3名。
二、评选条件
见《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17]11号)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6月8日-16日)
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按评选办法在充分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出候选人1名,于6月16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及事迹材料交人事处。
(二)学校评议(6月19日-23日)
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三)校长办公会议审定(6月26日-28日)
校长办公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审议,确定师德标兵名单。
(四)名单公示(6月29日-7月5日)
将评定的师德标兵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
四、评选工作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各单位应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推荐、评选、审核过程要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荐、评选过程中要积极吸收学生参加,真正把具有代表性的师德模范选拔出来,在全校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发挥其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二)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不少于8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各1份。
2.所有报送材料须提供A4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6月16日前报至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武汉晴川学院
2017年6月7日
附件:《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