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8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激励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员工,重点是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专职教师和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2-3名。

二、评选条件

见《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武汉晴川人[2017]11号)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6月8日-16日

二级学公共课部按评选办法在充分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出候选人1名616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及事迹材料交人事处。

   (二)学校评议(6月19日-23日

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三)校长办公会议审定(6月26日-28日

    校长办公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审议,确定师德标兵名单。

(四)名单公示(6月29日-7月5日

将评定的师德标兵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

四、评选工作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各单位应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推荐、评选、审核过程要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荐、评选过程中要积极吸收学生参加,真正把具有代表性的师德模范选拔出来在全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发挥其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二)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不少于8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各1份。

2.所有报送材料须提供A4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616报至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武汉晴川学院

                          2017年6月7日

附件:《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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