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以评促建,学校组织开展2017年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在岗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
(二)评选名额:优秀教师比例控制在全校专任教师人数的8%以内。
二、评选条件
见《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师”和“晴川名师”评选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17]10号)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6月8日-12日)
符合“优秀教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二)单位评议(6月12日-16日)
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按评选办法对申报者逐一进行评议,按本单位专任教师人数的8%产生本单位的推荐人选,于6月16日前将推荐教师名单及申请材料报人事处。过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评选(6月19日-23日)
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四)校长办公会议审定(6月26日-28日)
校长办公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审议,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五)名单公示(6月29日-7月5日)
将评定的优秀教师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评选优秀教师,是我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课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对评选工作的认识,积极动员教师参与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候选人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武汉晴川学院
2017年6月7日
附件:《 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