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2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师进一步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2019年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员工,重点是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专职教师和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2-3名。

二、评选条件

   见《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17]11号)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5月24-6月6

单位按评选办法在充分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出候选人1名,于6月6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及事迹材料交人事处。

   (二)学校评议(6月10-21

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三)校长办公会议审定(6月24-28

     校长办公会召开专门会议,对评选结果进行审议,确定师德标兵名单。

   (四)名单公示

评定的师德标兵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

四、评选工作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这一评选工作,应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推荐、评选、审核过程要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师生们的意见,真正具有代表性的师德模范推选出来。

   (二)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不少于8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各1份。

2.所有报送材料须提供A4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66报至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

                                                   武汉晴川学院

2019年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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