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师进一步自觉地加强师德修养,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2019年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员工,重点是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专职教师和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2-3名。
二、评选条件
见《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17]11号)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5月24日-6月6日)
各单位按评选办法在充分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出候选人1名,于6月6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及事迹材料交人事处。
(二)学校评议(6月10日-21日)
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三)校长办公会议审定(6月24日-28日)
校长办公会召开专门会议,对评选结果进行审议,确定师德标兵名单。
(四)名单公示
评定的师德标兵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
四、评选工作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这一评选工作,应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推荐、评选、审核过程要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师生们的意见,把真正具有代表性的师德模范推选出来。
(二)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不少于8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各1份。
2.所有报送材料须提供A4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6月6日前报至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晴川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
武汉晴川学院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