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我校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体在册在岗的教职工,重点是工作在一线的行政、教辅、辅导员和后勤服务保障人员。
(二)评选名额: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控制在相关工作人员总数的5%以内。
二、评选条件
见《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17]12号)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6月19日-30日)
学校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学院(课部)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本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2名,于6月30日前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2020年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0864738@qq.com。
(二)学校评议(7月1日-10日)
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三)校长办公会议审定(7月13日-18日)
校长办公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审议,确定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四)名单公示
评定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这一评选工作,应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应将评选过程作为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推荐、评选、审核过程要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把真正的模范教育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2020年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各类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及不少于8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各1份。
2.所有报送材料提供电子文档即可,于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2.武汉晴川学院2020年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情况一览表
武汉晴川学院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