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7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我校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地点及对象

(一)个人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3日的7:00--17:00

秋季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9月18日的7:00--17:00

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23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二)学校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春季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10日(有效工作日);

秋季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9月13日—9月22日(有效工作日);

地点:人事处(综合楼1-412办公室)。

(三)申请认定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职教学人员及辅导员。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5、体检表1份(学校统一指定的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的二级以上医院)。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

7、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 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8、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 (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9、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认定的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本次认定工作在湖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本通知和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下载),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申请对象,按规定时间上报申请材料,逾期不补。

(二)学校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的体检医院为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请各单位通知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对象在规定医院完成所有体检项目。

 

联系人:唐老师(校人事处)

 话:87934405

 

                                武汉晴川学院人事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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