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有关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以下人员具备高校教师申报资格,现予以公示。
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彭琳、罗雪姣、田文;
电气工程学院:刘文泽、向贤宝、李根、朱纯兵、陈林;
传媒艺术学院:郭孟言、闵润东、张欢、余轶;
管理学院:张静、丁晓庆、张俊超、郭姝、彭丽娟、
徐丽莎、王莎、陈林;
电子商贸学院:牟艳蓉、张静、易文钧;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黄继匀、柯倩;
计算机学院:肖欣怡;
公共课部:周龙、孙茜;
心理咨询中心:胡岳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0至5月18日。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若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电话:87934404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