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机关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客观评价各单位(部门)的工作成效,达到以“考”促建、以“考”促改的目的,根据学校有关考核文件精神,现将单位(部门)2017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度全校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组,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2.二级学院(公共课部)分别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工作自评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自评工作;各机关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以部门负责人牵头,负责组织本单位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18-27日,各单位考核工作自评小组收集资料,按照考核项目逐项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如实填写对应的绩效考核评分表和目标责任项目完成情况自查表(学校人事处网页查阅、下载,正反双面打印)。
2.2017年12月28-29日,各单位考核工作自评小组提交绩效考核评分表、目标责任项目完成情况自查表、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等至人事处。
3.2018年1月2-10日,学校考核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和评议;
4.2018年1月10-20日,学校考核工作组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考核结果。
三、有关要求
1.绩效考核工作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2.各单位(部门)对照目标责任书,填写项目完成情况自查表,对已完成的项目,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及目录;对未能完成的项目,予以书面说明。
3.各单位(部门)提交的各项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单位(部门)员工优秀、良好的评选指标。
附件:
1. 《武汉晴川学院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
2. 《武汉晴川学院公共课部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
3. 《目标责任项目完成情况自查表》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