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评促建,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优秀教师和晴川名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在岗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
(二)评选名额:优秀教师比例控制在全校专任教师人数的8%以内,晴川名师1-2人。
二、评选条件
见《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师”和“晴川名师”评选办法》(武汉晴川人字[2017]10号)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与推荐(6月4日- 7日)
“优秀教师”由教师个人申报,并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见附件);“晴川名师”由单位提名推荐。
(二)单位评议(6月8日-14日)
各学院(课部)按评选办法对申报者逐一进行评议,优秀教师按本单位专任教师人数的8%产生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晴川名师每单位在评议基础上产生1-2人推荐人选。于6月15日前各单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包括评审意见报人事处,过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评选(6月15日-22日)
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四)校长办公会议审定(6月25日-29日)
校长办公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审议,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五)名单公示
将评定的优秀教师、晴川名师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优秀教师和晴川名师,是我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课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对评选工作的认识。
(二)积极动员教师参与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候选人的评议和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晴川学院优秀教师、晴川名师申报表》
武汉晴川学院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