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学术梯队人员(2014-2018年)期满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08 点击数:

为了不断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督促学校学术梯队入选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按照《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第二、第三学术梯队人员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2014】4号)和《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术梯队人员目标任务书》的要求,将对2014年入选武汉晴川学院第二、第三学术梯队的人员进行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武汉晴川学院2014年第二、第三学术梯队入选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学术梯队考核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人事校领导和分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督导室相关人员任组员。

三、考核程序

1、各二级学院(课部)到人事处领取《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术梯队人员目标任务书》(一式两份)如实填写。

2、梯队成员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认真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学术梯队人员期满考核表(附件2)(参考原来签订的《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术梯队人员目标任务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及材料清单。任务书中的审查意见须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公共课部主任签字并盖章

3、梯队成员将填写好的《武汉晴川学院学术梯队人员考核表有关支撑材料及材料清单于1012前交到各自所在学院(课部)办公室,各单位汇总收齐后10月15日一交到人事处(汇总电子版武汉晴川学院学术梯队人员考核表发到邮箱:whqcrsc@163.com),由人事处转交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四、考核结果

考核过程将严格遵照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积极鼓励教师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学术素养为宗旨。对于能按照目标任务书所列的要求自觉完成的,学术梯队考核工作小组将评定为考核合格,学校将继续发放余下的奖励补助。对于未能达到目标任务书所列明的要求或者有《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第二、第三学术梯队人员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2014】4号)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况的,学术梯队考核工作小组将评定为考核不合格,并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取消其梯队资格。

              

 

               武汉晴川学院人事处

                 二十六

附件1

一、第二梯队入选人员(3人)

    电子商贸学院:刘金文

    计算机学院:徐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孙

 二、第三梯队入选人员(27人)

管理学院:刘伯凯    

电子商贸学院:薛红松  姚春荣     

    电气工程学院:张洪华

        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方  翟月英      张剑华

        计算机学院:胡    刘灵敏  李珊枝  莫子军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易  潘晓莹       周厚银    陈美娟

    传媒艺术学院:李  蔡亮慧

    公共课部:桂

 

 

附件2:武汉晴川学院学术梯队人员期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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