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管理人员能力水平的提升,培养与造就一支服务师生的骨干队伍,根据《武汉晴川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武汉晴川人字〔2019〕29号),现就开展我校2020年行政管理骨干人员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按照《武汉晴川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武汉晴川人字〔2019〕29号,附件1)执行。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4月2日-4月7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武汉晴川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二)单位评议推荐(4月8日-4月15日)
各单位根据申请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选拔条件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评议,提出初审推荐意见,将初审通过人员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于4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38086473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4月16日-4月22日)
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核(4月23日-5月8日)
资格审查合格者,人事处将通过试卷问答、民主测评等方式组织考核。
(五)综合评定并公示
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能力测试和民主测评的结果,结合候选人的综合表现优先遴选,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骨干人员,进行公示。
三、相关要求
(一)行政管理骨干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重在业绩,公开公平,择优遴选”的原则,选拔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全校行政管理人员总数的20%。各单位在进行审核推荐时原则上按照本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总数的20%进行推荐,不足1人的单位可推荐1人;
(二)各单位在审核行政骨干人员材料时,既要把关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又要重点考查申请人的德行表现,严格执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三)被评为行政管理骨干者,应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个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秉承诚实守信、实事求事的原则,提交的支撑材料应包含:
1.支撑材料目录表;
2.高中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可用学籍验证报告代替);
3.年终考核优秀证书复印件;
4.其他荣誉。
(五)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请老师们秉持诚信的原则先自主填报,不能提交的支撑材料可待全面复岗后再提交。如果在审核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联系人:唐林丽,联系方式:QQ380864738
附件:
1.《武汉晴川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
2.《武汉晴川学院行政管理骨干人员申请表》
武汉晴川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