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职工住房需求和宿舍供给的变动,为合理分配住房资源,保障教职工生活和工作需求,现就2020-2021学年职工宿舍入住安排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职工宿舍申请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师、辅导员、行政和教辅人员。后勤保卫处和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无需申请,将另作安排。
二、 职工宿舍申请条件
申请入住职工宿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 本人及配偶(或父母)在武汉市无住房的;
2. 本人及配偶(或父母)的现住房在武汉市周边偏远地区(如新洲区),无法乘坐校车往返的;
3. 因工作需要长期晚上值守学校的(限辅导员和教辅)。
三、职工宿舍调整时间安排
1. 6月28日—7月2日,提交入住申请。
符合入住条件的职工本人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宿舍申请表》(见附件1),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武汉市无房证明或其他相关支撑材料。有配偶的教职工需同时提供配偶无房证明。
无房证明模板见附件2,获取方式:微信关注“武汉住保房管”,点击办事大厅——办事服务——个人房查查询,查询完成将生成“查询编号”。微信处理完后访问武汉市个人房产业务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房查结果核验,输入查询编号和手机号,生成pdf文件,下载打印。
2. 7月3日-5日,单位初审。单位负责人在个人申请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单位填写《教职工宿舍申请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邮箱 whqcrsc@163. com,纸质版同宿舍申请表一起于7月6日前交至人事处。
3. 7月6日-10日,资格复查。人事处协同有关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入住名单,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宿舍分配方案。
4. 7月11日-15日,组织教职工分批进行退宿和调整搬迁。
四、有关注意事项
1. 7月2日前未交《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宿舍申请表》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2. 所有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申请并入住的教师、辅导员和行政教辅岗的职工均需重新申请,并提交最新的无房证明。
3. 因资源有限,请教职工按需申请,并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计入教职工个人诚信档案,并按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4. 辅导员(含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分团委书记)统一由学工处汇总提交,无房的辅导员需要提交无房证明。
5. 因上课需入住临时宿舍的教师暂不提交申请,待2020年9月份开学后根据课表按需申请。本学年因上课已入住临时宿舍(含村委会和校内职工宿舍)的教师请按要求自觉退宿。
6. 职工宿舍入住资格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学年,入住期间若个人或家庭的住房情况发生变化,请主动向人事处反馈,以便节约住房资源给其他有需要的教职工。
附件1:武汉晴川学院教职工宿舍申请表
附件2:武汉市无房证明模板
附件3:教职工宿舍申请名单汇总表
武汉晴川学院人事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