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快速成长,根据《武汉晴川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0年青年教师与指导老师结对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的青年教师对象
凡在高校任教不足2年的新进教师,以及被教务处或学院(课部)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均须接受指导老师的帮扶与指导。
二、指导老师的选派
指导老师原则上应从本学院(课部)具有高级职称的专职教师中选派,在指导老师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从任教5年以上的优秀讲师中选拔聘任。指导老师与帮扶的青年教师的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三、帮扶工作的实施安排
(一)4月30日前,各学院(课部)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情况,组织需要帮扶的青年教师和指导老师进行双向选择配对,组成结对帮扶小组。
(二)5月11日前,各学院(课部)组织青年教师填写《武汉晴川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手册》(附件1),并汇总填写《2020年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帮汇总表》(附件2),与5月11日前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张琼,邮箱4266452@qq.com)。
(三)青年教师和指导老师根据《武汉晴川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职责完成相应的帮扶任务。
(四)各学院(课部)在帮扶期结束后对青年教师和指导老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考核意见落实相应的奖励。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课部)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规范、保质的做好青年教师与导师的结对帮扶工作。
(二)各学院(课部)应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的引进情况,及时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在符合条件的新聘青年教师入职后第一个月内为其明确指导老师,并按照以上程序组织填写工作手册和汇总表,报学校人事处备案。本年度内人事处不再就此项工作另发通知。
(三)指导老师与青年教师的结对明确后,帮扶期内原则上不再变动更换。若因特殊情况出现异动的,请各学院(课部)及时向人事处备案。
(四)考虑疫情期间教学工作的特殊性,请各学院(课部)组织青年教师与指导老师适当调整帮扶形式,充分利用线上交流平台,将线上和线下的听课、教研等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
附件:
1.《武汉晴川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手册》
2.《2020年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帮汇总表》
武汉晴川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23日